
手机
某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光彩的行为,却始终未受到应有惩罚,这令人愤慨。例如,上世纪80年代,某企业通过不当手段侵吞超过200万国有资产,最终全身而退;还有抄袭大厂设备设计,甚至连说明书里的语法错误都不放过;在高端
手机上使用劣质
屏幕,以次充好。技术参数上,用emm5.0加自研方案冒充更先进的ufs2.1,误导消费者。此外,该企业还涉及多项恶劣行为:虚假宣传
屏幕疏油层功能、伪造国外公文、在
地震灾区擅自切断通信设备电源等。更有甚者,在行业竞标中派商业间谍扰乱对手,甚至故意制造交通
事故阻碍投标。比如波兰事件中的不当行为,抢注其他品牌
商标,偷窃同行
专利被曝光,诬告竞争对手
专利侵权却全球败诉。同时,利用水军抹黑同行,非法辞退
怀孕员工,窃取海外运营商数据导致合作终止。面对同行困境时非但不伸出援手,反而落井下石。即便如此,这类企业仍能继续经营,产品问题频发,如980/990重启门、nova6绿屏门、pockets1代差评操控等,用户权益屡遭侵害。赛力斯sf5测试不完善便推向市场,m7/9系列大批量出现质量问题。种种行径之下,却迟迟未受严惩,这种现象显然不仅是不公,更是赤裸裸的偏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