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业执照
法律分析:
营业执照的作用是:1、证明
公司是依法设立的;2、证明
公司的成立日期;3、凭借
营业执照,
公司可以刻制印章,开立
银行账户,和申请办理纳税登记。个体户及其从业者自申报月起购买
社保,在缴纳
社保费的同时计算缴费年限,即便
公司的职工去到其他
公司上班,职工的
社保也会随同转移,包括养老
保险档案和个人账户。另外,在参加大病医疗
保险的时候,个体户的从业者可以每人每月8元的费用缴纳,其中由个体户承担5元,个人只需缴纳3元。个体户在拥有
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可以工资总额的0.5%缴纳生育
保险费用,而失业
保险费用是以全省上年的在岗职工月平均薪资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缴纳的,缴纳比例为3%,由
公司承担2%,个人承担1%。在工伤
保险保险费用方面,均由
公司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
公司,应当依法向
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
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
公司或者股份有限
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
公司或者股份有限
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
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
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
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
公司登记事项,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
公司,由
公司登记机关发给
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
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
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
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