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PPO
陈震表示,机器并不在他手上,他只是拍摄了他人的设备,而且没有签署任何保密协议。对此,
OPPO回应称已启动内部调查,并将追究相关责任。然而,有人提出疑问:如果
OPPO已经发布了法务声明,为何行动却是内部调查?法务的作用难道仅仅是宣传保密义务吗?为什么不直接报警?只需要问问陈震,
照片是谁提供的,不是马上就能查清了吗?为何还要大费周章地进行内部调查?
OPPO如此确信能通过内部调查得出结果,是出于什么理由?难道他们已经锁定了具体责任人?比如某位地位较高的员工无意间泄露了信息,甚至可能是更低级别的人员,但
公司却碍于其过去的贡献或现有职位,不便严格按照保密条款处理?难道是因为不想因一张
照片的小事破坏内部架构和团队团结?这是否意味着,保密违规的惩戒力度始终需要与个人过去的功劳和当前的地位相权衡?如果是这样,对于那些不仅签署了保密协议,还为维护保密机制付出努力的内部员工来说,这种做法无疑是最大的不公平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