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1.针对拆迁范围之内的房屋是否可以确权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房屋已被拆迁且不复存在,那么将无法再进行确权之诉。
2.确权之诉的本质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而这种权利必须是现实存在的,即权利主体能够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民法典
二、已拆迁房屋是否可确权之诉?
对于已拆迁房屋是否可以提起确权之诉,答案是否定的。
1.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2.一旦房屋被拆除,其物权即告消灭,不再存在可确认的物权关系。因此,针对已拆迁的房屋提起确权之诉,法院将不会支持,因为此时的权利已不再是现实存在的权利,而是过去的一个事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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