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产权人不能赶走户口人,因为户口人的居住权在一定条件下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指的是未经法定程序剥夺户口人的居住权,那么产权人的这种做法是不被允许的。居住权人的权利包括多项内容: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使用权需严格限定于居住目的,不得用于其他非居住性活动。

合同
3.为了维护居住环境的适宜性,居住权人有权在必要时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在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的前提下,居住权人甚至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
二、产权人与户口人居住权关系
产权人与户口人之间的居住权关系,主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的规定调整。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设立居住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这意味着,如果产权人与户口人之间就居住权达成了协议,并进行了登记,那么户口人就取得了合法的居住权,产权人不能随意剥夺。
3.《民法典》也规定了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些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产权人与户口人之间的居住权关系,以及居住权的行使方式和限制。
三、户口人居住权受法律保护吗
户口人的居住权在一定条件下是受法律保护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在产权人与户口人就居住权达成协议并进行登记后,户口人就取得了合法的居住权。
(1)如果产权人试图强行赶走户口人或者剥夺其居住权,将构成对户口人合法权益的侵犯。
(2)户口人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居住权,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产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
3.如果产权人与户口人之间未就居住权达成协议或者未进行登记,但户口人基于某种合法原因实际居住在房屋内,并且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表明其居住权应当被剥夺的。
那么户口人的居住权也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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