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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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fang

2026-02-10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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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派遣用工有什么规定

劳务派遣用工的规定具体如下:

1.任何法人或自然人若欲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必须首先向所在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合法的行政许可申请,并在获得批准后,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完成公司的注册手续。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

2.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被视为用人单位,需履行对劳动者应尽的法律责任及义务。

3.在派遣劳动者至用工单位时,劳务派遣单位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4.《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而劳务派遣用工则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这些岗位的具体定义包括:

(1)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临时性工作岗位;

(2)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3)因用工单位劳动者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可由其他劳动者替代的岗位。

5.用工单位应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二、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如何赔偿

当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签时,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若劳务派遣协议届满,用人单位选择不再续约,则需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2.在被派遣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至原派遣单位后,若原派遣单位在重新派遣劳动者时决定保持或提升原有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3.被派遣劳动者对此表示异议,派遣单位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但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具体金额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来确定:

(1)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标准;

(2)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工作年限未达六个月的,派遣单位应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这一规定确保了被派遣劳动者在合同到期不续签时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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