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学
其实开窍这件事,对我而言并不如我想象中那么早。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是那种早早明白情感和关系的人。
小学的时候,我就曾与前排同桌的那个女生私定终身。她喜欢扎着马尾辫,每天穿着一双粉色软头鞋,看起来特别可爱。那时的我,认真地在小演草上画下我们两个人的模样,并且郑重其事地在中间写下了
结婚证三个字。然而,我觉得小演草的底色不够好看,于是换成了当时对我来说非常珍贵的一本大演草。我还清楚地记得,那本演草的封面是黄色的,上面写着擦不破几个字,品牌似乎是叫朗格。不过,现在再搜索也已经找不到这个牌子了。那时候的我,对国家的行政体系毫无概念,也不知道
婚姻需要双方各执一份证书,所以只画了一份
结婚证,而且只给了她。后来,因为考上了不同的初中,我们分开了两年。再见面时,她似乎已经单方面解除了这份婚约。之后,我一直走在追求女孩子的路上,曾经深信夏目漱石说过一句话:男生生下来就是为了跟女孩子谈恋爱。然而,我的性格有一个明显的缺点——爱撒谎。很多女生一开始会被我的故事吸引,比如我编造的五年级时与三只杜宾犬生死搏斗并成功活下来的传奇经历。但一旦进入恋爱关系,我似乎就失去了继续编织故事的兴趣,结果就是一次次
感情破裂。至于那个关于夏目漱石的名言,其实也是我随口编出来的。回到正题,在几个月之前,我一直坚信自己是一个很早就开窍的男孩。直到最近,我常常回忆起以前喜欢过的女孩们,而每当想起她们,总会不可避免地想到高中时认识的一位小老师。高中的时候,我参加过课外辅导班,那时候课外辅导班和
QQ黄钻一样,几乎成为高中生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的辅导班有十几个人,课程安排和学校日程同步,一天八节课,只有节假日和寒
暑假才开放。除了任课老师之外,每个班还有一位班主任,也就是现在的导员。这些导员大多是
大学生,趁着假期来做兼职。毕竟
大学生工资低、人数多,如果我当时是
大学生,我也一定会选择这份工作。我们的导员是一位女生,虽然她是
大学生,但看起来和我们并没有太大区别,唯一的不同可能是她不需要像学生一样扎马尾,而是披着一头长发。她的头发顺滑地垂在笔直的背上,给我留下了一种难以形容的美感。那时候班上的男生都很喜欢这位导员,即使她只比我们大一两岁,却展现出一种成熟知性的气质,这种魅力是我们这些高中生无法抗拒的。说实话,我一向不太喜欢那些描写青春期男生的文章,因为总觉得自己的行为被简单化了。按照我们当地的方言来说,这叫戳。为了引起她的注意,我常常会在每节课结束时走出教室,故意不小心蹭到她,让她的笔从手上滑落,划出一道长长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