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没有车位物业无权不让进小区。
1.若小区车位属于产权车位,即开发商自建并单独取得产权的地下车库,物业在此类情况下通常无权单方面阻止未购车位的业主进入,除非有明确的业主大会决议或相关合同规定。

公司
3.对于人防车位,开发商虽拥有使用权但无产权,只能出租且租期受限,物业同样无权阻止业主合理使用。
二、开发商与物业的关系如何?
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的关系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
1.开发商的自有物业,即物业管理企业由开发商派生而出,两者之间存在较为紧密的“父子关系”;
2.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入驻小区。无论哪种形式,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在多数情况下都是利益共同体,共同维护小区的管理与服务。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两者可以完全等同或相互替代,它们在职责、权利及义务上仍有明确的区分。
三、小区车位产权如何判定?
小区车位的产权判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根据该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其归属应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由当事人约定。
2.而对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设置的车位,则明确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在判定小区车位产权时,需首先确认车位是否属于规划车位,并进一步查看相关合同或协议以确定其归属。
3.对于公摊车位和人防车位,其产权归属及使用权限制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