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面对“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的疑问,可以明确回答:依法签订的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1.居间协议,作为中介人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机会或媒介服务的合同形式,在双方达成一致并遵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签订,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
3.《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明确规定了中介合同的性质与效力,为房屋买卖居间协议的法律效力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哪些情形下居间协议无效
关于居间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遵循《民法典》中关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
1.无效的居间协议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其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协议违背公序良俗;
(3)协议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等。
2.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和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无效的居间协议将导致双方因协议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有过错的一方还需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三、效力待定居间协议是否有效
效力待定的居间协议并不属于有效合同范畴。
1.这类协议虽然已经成立,但其最终效力取决于特定条件的成就或特定权利的行使,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居间协议需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方能有效。
2.在追认前,协议处于效力不确定状态,既非有效也非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相对人有权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追认,若未获追认,则协议归于无效。
因此,效力待定的居间协议在未经追认前,其法律效力是不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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