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
仓库丢失物件,仓管员并非一定全赔。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时,是否需要赔偿以及赔偿的比例,需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如果仓管员并非故意造成物件丢失,且没有重大过失,那么就不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是因为仓库安全措施不足、盗窃事件频发等非仓管员个人可控因素导致的物件丢失,仓管员就不应被要求全赔。

劳动合同法
当仓管员故意造成物件丢失,或者存在重大过失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具体来说,如果仓管员故意破坏仓库物件或者因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如违章操作、酒后工作等)导致物件丢失,那么可能需要100%全额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若仓管员存在重大过失,但并未达到故意的程度,那么可能需要赔偿用人单位50%左右的损失。
三、仓管员一般过失是否需赔偿
对于仓管员的一般过失,或者是在正常工作过程中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损失大小,都不应让仓管员承担。
1.如果仓管员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但仍然因为一些不可控因素(如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等)导致物件丢失,那么就不应该要求仓管员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损失数额较大,达到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关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数额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但仍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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