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大黄曝光郑爽税务案证据,直指相关部门存在问题。大黄是一位以星盘算命为主要内容的微博博主,其在2021年因郑爽代孕事件卷入舆论风暴。当时,张恒通过微博曝光了郑爽代孕的相关情况,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在此背景下,大黄公开支持郑爽,并通过星盘推算称郑爽能够复出,这一言论迅速吸引了大量郑爽粉丝的关注和认可,也为她带来了不少流量。据传,大黄可能通过粉丝的引荐与郑爽本人取得了联系,并加了微信。在与郑爽沟通的过程中,虽然她在微博上使用的是他人身份进行实名认证,但在微信中,为了谨慎起见,她向郑爽提供了虚假的身份信息。随着交流的深入,郑爽向大黄透露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她认为自己被税务部门高额处罚属于冤假错案,并计划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正名,推翻税务处罚。得知此情况后,大黄表示自家有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够争取到郑爽税务案件的代理权。随后,在没有签订正式合同或保密协议的情况下,郑爽向大黄提供了与税务案件相关的资料,包括一份涉及2000万元借款纠纷的证据链以及多段录音材料。到了2022年2月,大黄所谓的律师团队(目前无法证实该团队是否存在)向郑爽提交了一份金额为2850万元的税务案件代理合同。然而,郑爽并未接受这份合同。原因在于,大黄团队在处理撤销对五家公司的起诉过程中表现的专业性未能达到郑爽的要求。例如,大黄团队起草的撤销起诉法律文件中,并未提及郑爽原税务代理律师需承担私自起诉五家公司的责任——而这一点并非郑爽的真实意图。郑爽始终坚持,自己并不认可1.56亿元为个人片酬,且认为自己的税务案件是一起冤案,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推翻处罚。此外,郑爽还指出,赵志东律师协助上海税务稽查局安排的起诉五家公司行为,实际上是让郑爽追认了1.56亿元为其片酬,从而自认税务处罚无误的过程。基于以上种种问题,郑爽最终判定大黄团队无法站在她的立场上还原案件真相,因此拒绝接受合作合同。以下是相关证据链:
2024年2月9日,大黄发微博指责粉丝诬陷其诈骗2850万,澄清误会。

股权
实际情况与大黄所言并不一致。在大黄公开的郑爽与赵志东律师的通话录音中,赵律师是在筹划如何起诉包括北京文化在内的五家公司。他提到的1.56亿片酬资金流向,与上海税务稽查局调查的1.56亿资金流向相符。因此,录音中关于这笔资金的流向描述应是准确的。大黄在微博曝光了郑爽与赵志东的通话录音,赵志东在录音中描述了1.56亿资金的具体流向,并称在法庭上将提供完整的录屏证据链。有证据显示,郑爽退回4800万,天津嘉宣与翠珊雯签订4800万演出合同,证据链如下:
结论:依据赵志东律师的说明,1.56亿资金流向与微博用户V大黄不吃鱼V所述不符。其声称郑爽通过粉丝设立空壳公司转移上海晶焰沙5000万的说法严重失实,构成造谣诽谤,且误导公众以为郑爽已实际获得1.56亿并符合个人所得税收入实现制。结论2:4800万合同变更为甲方主动提出,非郑爽方要求。2018年6月前,广电未发布影视公司成本控制政策(限薪令)。世纪伙伴与郑爽九江工作室的合同约定片酬为7500万。在限薪令下,制片方无法支付高于此前签订的7500万片酬。因此,1.56亿的税务处罚缺乏事实和逻辑依据。郑爽方面有充分理由和证据表明,她是翠珊雯签约艺人,刘艳并非其代理人,相关责任认定需重新考量。从大黄公布的两段录音来看,我们有理由推测,赵志东可能违背了郑爽的本意。郑爽原本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以推翻税务处罚,但赵志东却私自策划起诉了包括北京文化在内的五家公司。此举意在借助法院判决,确认郑爽自认的1.56亿元为阴阳合同涉及的片酬。上海税务局依据企业转换收入对其作出主观故意的五倍处罚是合理裁决,此举也有效阻断了郑爽通过诉讼向税务机关维权的可能性。第一段录音的重点内容如下:2022年2月至3月的录音中,郑爽提出撤销对5家公司的起诉。前往浙江、天津、上海和北京进行了调查,发现相关方刻意回避了郑爽提出的核心问题(她询问的是证据链详情与处罚依据的具体条款)。有关方面表示,若郑爽回国,可以查看证据链及相关处罚依据。虽然郑爽的税务罚款已缴清,但她尚未见到完整的证据链和具体的处罚依据,却直接得知了处罚结果。在沟通过程中,郑爽提到赵志东律师的主要工作似乎是修改税务局提供给她的道歉信内容(原来郑爽发布的微博道歉信是由税务局提供的)。第二段录音中,郑爽和税务工作人员沟通的三个重点是:2022年3月的录音显示,郑爽在推特宣布撤销对5家公司的起诉后,税务机关主动联系她了解具体情况。首先,郑爽的税务律师赵志东被指伪造了郑爽起诉五家公司的委托书及诉状上的签名。其次,郑爽于2022年1月31日在北京法院对税务总局及上海税务局提起诉讼。第三,税务律师赵志东多次进行黑社会死亡威胁及抹黑税务局,使郑爽心生恐惧,导致其作为纳税人未能及时维护自身税务合法权益。税务人员未直接回应郑爽的诉讼权利,似乎在规避问题,可能因心虚而害怕被起诉。这种行为显示出他们对郑爽提起行政诉讼的担忧。结论1:赵志东多次声称郑爽借助法律手段推翻税务处罚是与政策对抗,但事实上,郑爽只是对税务处罚持有异议,希望通过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由此可见,在起诉5家公司的行为中,赵志东律师与郑爽的主观意图存在明显分歧。这表明起诉决定系赵志东律师擅自作出,并未获得郑爽同意。其初衷虽可能是为郑爽规避风险,但实际上却向郑爽灌输了不能对国家机关维权的错误观念,将正当维权视为对抗行为,进而抹黑税务机关。此外,赵志东试图通过起诉5家公司的方式,迫使郑爽在法庭上承认1.56亿元为片酬,从而切断郑爽合法维权的道路。结论2:郑爽缴清2.9亿后,税务人员仍多次主动联系她,对其安抚,并帮其母刘艳向上级反映诉求,此行为涉嫌参与阻止郑爽正当维权,存在不当之处,值得深入调查。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