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
在现金清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需要通过"待处理
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在查明原因之前,不能进行任何处理。如果发现是记账差错或单据丢失造成的,需要更正错误或补办相关入账手续;如果属于工作失职
事故或应该由
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则需要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如果是无法查明具体原因,则需要根据管理权限和批准程序进行处理,可以借记"管理费用"科目;如果存在现金溢余且应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人员,则需要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而无法查明具体原因时,在获得批准后可以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例如,在企业进行现金清查时发现存在300元的现金溢余。此时应进行如下处理:借:库存现金 300贷:待处理
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00经过批准后可以进行以下处理:借:待处理
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00贷:营业外收入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