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主要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鉴定。
1.而再次鉴定工作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在特殊情况下,如遇到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中华医学会也有权组织技术鉴定工作。

监控
二、医疗事故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在医疗事故纠纷中,举证责任的分配至关重要。
1.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其需要承担证明医方无过失行为或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的责任。
2.患方则需承担证明医患关系存在、损害结果及经济赔偿范围、数额等举证责任。患方应积极配合,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以支持其主张。
3.虽然过失及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倒置给医疗机构,但患方主动举证仍具有增强说服力的效果。
三、医疗事故争议时病历如何处理
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病历的处理显得尤为重要。
1.根据相关规定,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应在患者或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与争议相关的病历资料等。
2.这些封存的病历资料应由医疗机构妥善保管,并可为复印件形式。此举旨在确保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后续的鉴定和诉讼提供有力证据。
3.值得注意的是,医疗事故的认定必须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包括向当地卫健委申请、由卫健委委托医学会鉴定等步骤。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