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院
过失致人死亡的,到检察院后不一定可以取保。但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包括:

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4.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5.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6.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因此,如果过失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可以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解除由谁办理
1.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委托人可以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具体由哪个机关解除,取决于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1)如果案件处于侦查阶段,则由公安机关解除;
(2)如果处于审查起诉阶段,则由检察院解除;
(3)如果处于审判阶段,则由法院解除。
2.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解除取保候审。如果决定解除,会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和通知书,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领取保证金。
以上是对过失致人死亡取保候审相关问题的详细解答。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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