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
因受到犯罪侵犯,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这一规定明确了在刑事案件中,受害人通常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若允许受害人对精神损失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将使得刑事诉讼法中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只能根据物质损失判赔的规定失去实际意义。

法院
3.从司法实践来看,刑事案件审结后,特别是被告人被送监服刑或者执行死刑后,往往连有关赔偿被害方物质损失的附带民事判决都难以得到实际执行。
二、犯罪行为赔偿精神损失的困境
在刑事案件中,受害人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困境主要体现在法律的不支持和实践中的执行难。
1.法律明确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而提起的精神损失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这使得受害人在法律层面上难以获得精神损失的赔偿。
2.即使受害人通过其他途径(如双方协商、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等)争取到精神损失的赔偿,但在实践中往往难以执行。
三、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如何争取赔偿
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争取赔偿:
1.双方协商解决。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的,可以争取法院从宽处罚。这一点可以调动犯罪嫌疑人赔偿的积极性,使受害人有可能获得一定的赔偿。
2.在刑事诉讼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虽然附带民事诉讼不需要交纳诉讼费,但受限制较多,且只能赔偿物质损失。因此,受害人需要权衡利弊,选择是否通过这一途径争取赔偿。
3.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判决后,被害人或者代理人可以单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种方式需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但有可能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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