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是确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核心依据。
1.依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即具备法律效力,承包方在合同生效之时即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律师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取消资格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其取消资格存在多种情形。
1.当承包地被国家依法征收或征用,导致承包地使用权丧失时,土地承包经营权随之消灭。
2.当承包地的使用价值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原因丧失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亦归于消灭。
3.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提前交回承包地或发包方因特定事由提前收回承包地,也会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消。同时,如果承包期限届满且未进行续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自动消灭。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收回和交回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收回和交回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的特定方式。
1.提前收回是指发包方在承包期内因特定事由将承包地提前收回的行为。例如,当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享有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待遇时,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2.提前交回则是指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主动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行为。这两种方式都会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
若承包地被非法收回怎么办?你的土地权益受到保障了吗?如有法律问题,随时李律师,我们为你提供专业解答。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