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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买车位,物业一般没有权利不让车进小区。
1.如果小区车位是产权车位,物业在没有得到业主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禁止未购买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这是不合法的。

民法典
(2)物业不能单方面决定禁止未购买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
2.如果是公摊车位,这类车库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更是无权禁止业主车辆进入,因为这些车位根本不存在出租和出售的问题。
3.对于人防车位,由于开发商没有产权,出售车位是违法的,但物业可以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按约定收取一定的费用供业主使用,但也不能无故禁止业主车辆进入。
二、开发商与物业是何关系?
开发商与物业的关系,一般有两种情况。
1.开发商的自有物业,这种情况下,物业管理企业通常是由开发商派生出来的,存在一种“父子关系”,利益上往往是一致的。
2.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入驻小区。
但无论哪种情况,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在多数情况下都是利益共同体,共同管理和维护小区。
三、小区车位产权如何判定?
小区车位产权的判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的车位和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这些车位可以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由当事人约定。
而对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则属于业主共有。
2.小区车位一般分为产权车位、公摊车位和人防车位三种。
(1)产权车位主要是指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库,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
(2)公摊车位主要是指车位所占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根据《民法典》规定,这类车位应属于业主共有。
(3)人防车位则是指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开发商只拥有使用权,不拥有产权,只能出租给业主使用,且租期不得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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