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管辖。
1.劳动监察大队不仅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还具体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的经办工作。

农民
二、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案件范围
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案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必须发生在2年内;
2.投诉人需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由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案件需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4.对于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分别由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管辖。
这些规定确保了劳动监察大队能够有针对性地处理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三、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所需手续
当劳动者遇到权益方面的问题时,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为了确保举报的有效性,劳动者需要准备充足的材料,具体而言,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一份书面投诉材料,该材料应载明投诉人的基本信息以及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如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2.投诉材料还需详细陈述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具体的投诉请求事项,如补发工资、恢复待遇或支付有关费用等。
3.劳动者还需提供与投诉事项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支持其投诉请求。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劳动者即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提交举报。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