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对于“无责方代位赔偿算出险吗”这一问题,答案是无责代位追偿本身并不算作车主自身的出险。
1.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若交警已出具了明确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启动了代位追偿程序,这确实会被视为一种出险行为,但这属于对方的责任出险,而非无责方车主的出险记录。

保险
二、代位追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代位追偿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中。
1.该条款明确规定,当第三者对保险标的造成损害并引发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有权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2.该条款还规定了当被保险人已从第三者处获得部分或全部赔偿时,保险人在赔偿时可以相应扣减这部分金额,但不影响被保险人继续向第三者追求未获赔偿部分的权利。
关于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情况,主要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进行界定。该条款列出了三种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驾驶;
2.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生肇事;
即使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并造成了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也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但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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