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
恶搞由
日本的游戏界传入
台湾,成为
台湾BBS网络上一种特殊的文化。这种新文化然后再经由网络传到
香港,继而传到内地。 原意指出于恶意的搞笑,现在指在已有资源(如新闻图片、文艺作品)基础上进行再创作,原来的格调和气氛大变,包含各种搞笑元素,同时,新作和原作的对比往往能增强搞笑程度。 对“恶搞”一词的最初使用情况,并不清楚。有人认为,“恶搞”一词来自日语的Kuso,是一种经典的网上次文化,由
日本的游戏界传入
台湾,成为了
台湾BBS网络上一种特殊的文化。但是,恶搞的这种行为方式。 恶搞这个名词非常好,就像“恶作剧”一样,虽然是“恶”的,但是基本是一种并非恶狠狠而且没有太多恶意的行为。这就给恶搞动作定了性,让它们可以大摇大摆地展现在大家面前,就像校门外卖烤
红薯的大叔突然有一天成为学校后勤集团正式职工、可以明目张胆地卖烤
红薯一样。 “恶搞”的精神并不是突然出现的,每个年代的人都有自己“恶搞”的方式,比如以前的厕所文化。这股爱搞怪的风潮其实是校园文化的体现,它的本质是一种游戏精神。人人都需要表达,
大学生又正处于思维活跃、表达欲旺盛的年龄,所谓的“恶搞”也是他们表达自己的一种方式。 “恶搞”肯定要有底线的,这个底线就是道德和法律,比如不能进行人身攻击、不能扰乱政治秩序,“恶搞”至多只能触及到价值观上的某些东西。一旦“恶搞”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恶”,那也会失去“恶搞”本来的市场。 所以我认为“恶搞”需要正确的引导,就
大学生来讲;第一,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特别是要加强对
知识产权法的学习,要懂得尊重知识成果。第二,媒体要起正确的引导作用。当前媒体喜欢炒作,同时个别媒体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缺乏社会责任感。如果过分炒作某些作品中的劣质成分,势必会引起不良的社会影响。第三,要特别注意商业对“恶搞”文化的介入。“恶搞”制作有商业的支持会更精良,传播也会更广,商业有了“恶搞”成分也越吸引眼球。它们之间存在着经济利益的联系。如何让“恶搞”和商业和谐发展是个难题。对
大学生自身来讲,约束自我是相当重要的。“恶搞”其实包含了自由和责任两方面的含义。自由是指
大学生可以通过它来表达自我,责任是指
大学生“恶搞”时要做到利己不害人。说到底,不害人就是“恶搞”的最低限度。所以,很多人,开始利用业余时间,交朋结友,希望结交到一些喜欢恶搞的人,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