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和居住权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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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铮

2026-01-24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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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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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权和居住权有什么区别

产权与居住权在法律上存在显著的区别。

1.产权,即房屋所有权,是持有人对其房屋享有完全的控制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包括通过交易形式进行转让的权利。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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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住权,则是基于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但并不拥有产权证,因此无法进行买卖交易或过户。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居住权的用益物权性质,即居住权人仅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而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

二、居住权包含哪些权利义务

居住权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上。居住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

1.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使用权仅限于居住目的;

2.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有权为居住目的对房屋进行必要的修缮和维护;

4.在符合法律要求的前提下,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以收取租金。

居住权人也需承担相应的义务,包括在居住期间保管房屋、不得设定抵押或其他权利负担、承担房屋的日常管理和维修费用、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以及在居住期届满时返还房屋。

三、如何设立及终止居住权

居住权的设立和终止均需遵循法定程序。

1.设立居住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明确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

2.居住权的终止可以基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人放弃居住权或房屋灭失等原因。

3.在居住权终止后,居住权人应当及时返还房屋,并结清相关费用,如需进一步了解居住权的设立和终止流程,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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