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如果原告申请撤诉且
法院裁定准许,诉讼费将由原告承担,同时会退还一半诉讼费(
立案时预交全额诉讼费的情况)。不过,要是
立案时诉讼费就已经减半收取了,那就不再退还。这一规定是有法律依据的,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需交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不预交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部分规定的申请费除外)。并且,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减半交纳;民事案件原告或上诉人申请撤诉被
法院裁定准许,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被告改变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且原告撤诉被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