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严重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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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9603679

2026-01-2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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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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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不少朋友来问我,为啥有些人搞串标围标能安然无恙,可有些人刚一涉足就出问题了?确实啊,这些年来,在我国的建筑市场里,围标串标现象相当普遍。甚至有人认为,现在几乎就没有哪个工程不存在围标串标情况的。而且,存在这样一种现象,有些人经常搞串标围标却啥事没有,而有的人做一次就被发现出事儿了。这时候我们首先得看看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在这方面有个罪名叫做串通投标罪。这个串通投标罪,就是指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结果损害了招标人利益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情况。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投标人和招标人相互串通,从而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不管是这两种情况中的哪一种,基本上都离不开串通报价这个关键因素。很明显,有些人虽然有围标行为,但可能达不到立案标准,又或者公安机关还没掌握他们串通报价的证据,所以他们才没事。那么,怎么去认定串通报价这个行为?在实践当中,主要是从言辞证据和客观证据这两大方面来看。从言辞证据方面来说,有些行为人,像投标人或者具备相关资质的人,会承认资料是自己编造的,价格也是自己定的,还把这个价格分别告知了借来参与围标的ABCDEFG等公司。相应地,这些公司的资料员或者负责人,也向有关机关做了证人证言笔录,表明确实是某某人指示自己,对方报多少自己就报多少,这就是一种证据类型。从客观证据来讲,又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就是有直接发送指令的证据。我们就见过不少投标人做法特别简单粗暴,直接把ABCEFG等公司的报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来围标的企业,甚至有些在案发的时候,邮件还在系统里留存着。另外一类客观证据就是通过第三方司法鉴定,来鉴定标书等文件是否出自同一家公司。要知道,串通投标罪往往和行贿罪、受贿罪相互交织。随着2024年国家大力惩治行贿犯罪,必然也会大力打击串通投标犯罪。各位经商的老板们,在参与竞标时,可一定要坚守法律底线啊,不然就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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