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安全生产协议书为在 (项目名称)第 标段工程施工
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为此签订安全生产
合同:一、甲方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
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与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 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6.建设项目发生安全
事故后,应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营救,根据国家和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上报
事故情况,并参加
事故调查处理。二、乙方职责1. 严格遵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1—2003)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
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
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
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
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佣的民工)的安全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及时制止并纠正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的行为,发现安全
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4. 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 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操作。对于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电气焊(割)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及水上(下)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施工现场如果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项目经理应承担管理责任。6.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外,还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任何其它人,或允许、容忍上述行为。7.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8.工程施工前,负责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应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穿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做好自身防护工作。9.提供为确保安全生产施作必要的、经监理工程师指出和认可的安全设施。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和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在施工现场搭建临时建筑物的选址和结构等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10. 必须按照本项目工程特点,组织指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
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
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 安全生产费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铁道部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
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四、其它1. 本
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2. 本
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初步验收后终止。
甲 方: (盖章单位) 乙 方: (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授权代理人: (签字)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