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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强制执行是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不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或者当事人不履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时,依法采取的强制追缴措施。
当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两种强制执行措施:

财产
2.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依法拍卖或者变卖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罚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或者罚款。
二、强制执行措施及流程
税收强制执行的流程包括:
1.各管理科室管理员在税收征管中发现需强制执行的情况,填写《工作联系单》,交科长签字同意后一日内递交政策法规科税收保全处理岗。
2.政策法规科税收保全处理岗立即在CTAIS中做好《扣缴税款通知书》,提请局长批准后,立即返管理科执行。
3.扣押查封过期限后,纳税人仍然未如期缴纳税款,由管理员提请政策法规科税收保全处理岗做《拍卖(查封扣押)物品申请审批表》、《拍卖商品货物财产决定书》,提请局长批准后,返管理科执行。
4.管理员在执行冻结存款和对扣押查封拍卖抵缴税款时,应2人以上一起执行,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处理,冻结存款后应有送达回证或银行盖章回单,拍卖应委托合法证照齐全的拍卖行公开处理。
5.纳税人在限期内已缴纳税款,管理员立即提请解除强制执行或原税收保全措施。
三、执收操作细则与时限
执收操作细则与时限包括:
1.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2.依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六十九条,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卖、变卖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应当在3日内退还被执行人。
3.依照税收征管法五十五条,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如何确保税务处理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如果你对税务问题有疑问,不妨在张律师这里上发起咨询,我们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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