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公证处都能办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

财产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二、公证的程序和期限是多久
关于公证的程序和期限,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解: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公证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但需要注意的是,与公民人身有密切关系的事项,如委托、声明、赠与、遗嘱扶养协议、遗嘱、收养等,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会对申请人的身份、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申请公证的事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
(1)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备或者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疑义,公证机构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说明。
(2)如果申请人举证有困难,公证机构还可以接受申请人的委托,调查取证。
3.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证事项,公证机构应当在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日内出证。
4.对于疑难复杂、申请人举证不足需要调查核实的公证事项,出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需要注意的是,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证机构无法工作的时间,不计入上述规定的期限。
5.如果公证机构发现出具的公证文书不真实、不合法,或者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公证机构会拒绝公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6.如果因申请人的原因致使公证机构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出证,或者公证文书生效前申请人撤回公证申请,或者申请人死亡、法人终止等情况,公证机构会终止办理公证。
7.对于公证机构作出的决定有异议的,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还可以向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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