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公司不给试用期员工交保险违法。这种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因此,试用期员工与用人单位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不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属于“欠保”违法行为。

试用期
试用期员工社保缴纳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第十九条对试用期的长短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强调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1.用人单位将面临法律制裁,包括被罚款、责令补缴社保费用等。这不仅会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损失,还可能损害其声誉和形象。
2.试用期员工在未得到社保保障的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疾病等意外情况,将无法享受到相应的社保待遇,这将给员工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困扰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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