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别人的东西可以要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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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rleyg

2026-02-14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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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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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送给别人的东西可以要回去吗

送给别人的东西,未必可以要回去,需从具体情况判定。

1.如果赠与的财产权利尚未转移,且赠与合同未经过公证,同时也不属于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那么赠与人是有可能撤销赠与,将东西要回的。

合同
合同

2.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

这是因为赠与是无偿行为,如果绝对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则可能对赠与人过于苛刻。

3.对任意性不加限制也会带来问题,因此法律规定了几种限制赠与任意撤销的情况。

例如,如果赠与的财产已经转移其权利,或者赠与合同已经经过公证证明,或者赠与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那么赠与人就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二、赠与的任意撤销是什么

1.赠与的任意撤销,具体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撤销赠与行为。

这一规定主要源于赠与的无偿性,允许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撤销赠与,体现了法律对赠与人权益的保护。

2.赠与的任意撤销并非毫无限制。如果赠与的财产已经转移其权利,或者赠与合同已经经过公证证明,或者赠与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人就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这些限制条件旨在维护赠与合同的稳定性和受赠人的合法权益。

三、赠与的法定撤销有哪些情形

赠与的法定撤销,是指在赠与合同成立后,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时,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这些特定情形主要包括:

1.撤销赠与须依法律规定的事由,这些事由通常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加害行为或者其他忘恩负义行为。

2.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形式订立,甚至经过公证证明,也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赠与人或者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都有权撤销赠与。

3.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情形还包括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

(1)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的撤销权实际上已无法行使,因此可以由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

(2)这种撤销权必须基于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致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这一法定情形。

4.关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民法典》明确规定:

(1)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则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这一规定旨在尽早确定赠与关系的去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撤销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行使撤销权,其撤销权即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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