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度
冷知识:主流宗教普遍反对贷款行为,不仅限于高利贷,而是更为彻底地反对任何形式的利息借贷,主张无息贷款。在世界五大宗教中——基督教、伊斯兰教、犹太教、佛教和
印度教——前三种明确反对放贷,并要求必须实行无息贷款政策,唯有佛教对此不持反对态度。 基督教与贷款的立场基督教对贷款的态度源自旧约中的规定:你借给你兄弟的银钱、食物,或是任何可以生利的东西,都不可取利。虽然如今基督教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宗教之一,但在其诞生后的数百年间,它仅是犹太教的一个小分支。直到公元4世纪,罗马帝国面临严重危机时,基督教才抓住机会发展壮大,并被确立为罗马的国教。成为官方宗教后,基督教迅速采取行动,打击高利贷行为。尽管最初并未完全禁止所有形式的贷款,但早在公元325年的第一次尼西亚公会议中,便颁布了二十项涉及教会纪律的法令,其中包括禁止神职人员参与放贷收息。根据当时的规定,若牧师从事以钱生利的活动,且月利率达到1%,将被逐出教会;而总利率超过50%的情况同样受到同等处罚(作为对比,2023年10月的LPR为3.1%,四倍即12.4%,与当时的基督教利息标准相近)。到了公元440年,教宗进一步加强了这一禁令,明确规定教会人员不得从事放贷收息活动,同时指出从事此类行为的信徒需承担收取脏钱的罪恶,其严重性等同于谋杀或通奸。至公元8世纪,教宗哈德良更是颁布法令,全面禁止普通信徒参与放贷收息。然而,教会本身并非完全清白。自11世纪起,赎罪券制度开始推行,成为教会敛财的重要手段之一。这一制度引起了广泛争议,最终促使马丁·路德在16世纪发起宗教改革,公开反对赎罪券。值得注意的是,马丁·路德本人也曾撰写论商业与高利贷,明确表达对高利贷的反对立场,此书后来被马克思收录进资本论。在中世纪漫长的岁月里,学术界普遍认为基督教对放贷的严格限制阻碍了金融业的发展。即便商品经济已高度发达,即将迈入维多利亚工业时代,教会仍坚持反对放贷。由于民间借贷难以彻底根除,教会转而集中力量打击民间高利贷。不过,这种努力最终在16世纪的英国宣告失败。 英国宗教改革的影响16世纪,英王亨利八世推动宗教改革,使英国脱离罗马教廷的控制,转变为新教国家。此次改革标志着基督教对贷款的传统禁令在英国逐渐失效,同时也开启了新的金融发展篇章。随着新教思想的传播,对贷款的限制逐步放宽,为现代金融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这一转变不仅影响了英国,也对整个西方世界的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综上所述,基督教对贷款的反对立场虽历史悠久且根深蒂固,但随着时间推移和社会变迁,其影响力逐渐减弱,最终让位于更加灵活和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金融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