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法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意味着工资应当每月支付一次,并且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完毕。
因此,从法律层面来看,如果用人单位超过这个期限仍未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即可视为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
1.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同时,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2.尽管具体的发薪日期由双方约定,且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用人单位应当确保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只要单位能够按时支付,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3.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而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需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并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
4.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需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三、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
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相应的法律后果。
1.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2.若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对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等行为,同样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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