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劳动仲裁不处理,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来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用人单位
3.若仲裁庭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即有权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哪些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
以下劳动争议均可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这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起始与终止时间等方面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这涵盖了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修改、解除以及终止等各个环节可能产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这主要涉及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决定,以及劳动者主动离职等方面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这些争议通常与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密切相关。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这些争议通常涉及劳动者的经济利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涵盖了可能由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情形。
三、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这是启动劳动仲裁程序的第一步。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在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若决定受理,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若决定不予受理,则应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在开庭前五日,应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若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将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则可能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仲裁庭应先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若调解达成协议,仲裁庭应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若调解未达成协议,则应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
(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同样应遵循法定的时间限制,裁决后应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2)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若期满不起诉,则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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