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案
当派出所不予处理案件时,控告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复议申请,要求重新审查案件并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检察院
3.控告人还有权向同级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检察院对派出所的不立案决定进行监督。
二、如何申请派出所案件复议
申请派出所案件复议,控告人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1.在收到派出所不予立案的通知后,准备好复议申请书,明确阐述复议的理由和依据;
2.在复议通知规定的七日期限内,将复议申请书提交给原派出所;
3.等待派出所的复议决定。派出所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若对复议决定仍不服,控告人可继续向上级派出所申请复议。
1.准备好申诉材料,包括案件相关证据、派出所不予立案的通知等;
2.向同级检察院提交申诉书,说明申诉理由和请求;
3.等待检察院的审查和处理。检察院在收到申诉后,会依法对派出所的不立案决定进行监督,并可能要求派出所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若检察院认为派出所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会通知派出所进行立案。派出所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立案决定,并将立案决定抄送检察院。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