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1.如果是共同债务,即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那么在追讨时,可以起诉男女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离婚
3.在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我们可以参考法律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哪些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哪些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哪些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买住房、支付家庭日常开支等;
2.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如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等;
3.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如共同经营一家商店、农场等。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4.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5.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债务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等。
三、离婚逃债的构成要件是?
离婚逃债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被执行人必须有离婚逃债的行为存在,即被执行人实施了旨在逃债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可以发生在债务产生后的任何阶段,包括债务产生后诉讼前、诉讼过程中以及法律文书生效后。
2.该行为必须是被执行人故意所为。这意味着被执行人在离婚时向有关机关隐瞒债务、分割债务未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财产分割明显不公平等情况下,都是故意逃避债务的行为。
3.行为人必须是实施离婚逃债行为的人。这意味着只有实际参与离婚并试图逃避债务的一方才能被认定为离婚逃债的行为人。
4.其处分财产尚未被明确为执行标的。这意味着被执行人处分的财产并非法律文书中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而是将来可能成为执行对象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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