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
职工在享受探亲假后,依然有权继续享受年休假。只要职工已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包括在其他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就符合享受年休假的条件。
1.年休假的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的年限而定,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6天。

体操
因此,职工在休探亲假后,仍可以依法享受年休假。
二、探亲假与年休假合请
1.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探亲假和年休假是可以合并申请的。这意味着职工可以在同一年度内,将探亲假和年休假一起使用,从而延长休假的时间。
2.但需要注意的是,合并申请的具体操作方式和休假时间,应当符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1)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销硬席座位费。年满五十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四十八小时以上的,可报销硬席卧铺费。
(2)乘轮船的,报销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3)乘长途公共汽车的,凭据按实报销。
(4)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不予报销。
(5)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1)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
(2)职工探亲途中连续乘长途汽车,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凭据报销。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往返路费报销标准: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岗位津贴与省直补贴)30%以内的,由职工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