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当交警队扣留了车辆,车主本人不去并不意味着车辆不能开走。
1.扣留车辆是基于交通事故调查或相关违法行为处理的需要,一旦相关调查或处理完成,且没有进一步的法律障碍,交警部门会通知车主领取车辆。

行政诉讼
因此,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即使车主本人不去,车辆也是可以被合法地开走的。
二、伤者不签字交警扣车是否违法?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伤者不签字并不是交警扣车的合法理由。
1.交警部门扣车的目的是为了收集证据以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一旦事故原因查明,交警部门就失去了继续扣押车辆的合法理由。
2.如果伤者不签字,但事故原因已经明确,交警部门应当及时通知车主领取车辆。如果交警部门因伤者不签字而一直扣车,这是违法的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均明确规定了交警部门扣车的条件和程序。
4.其中,交警部门只有在收集证据的需要下才能扣留事故车辆,并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同时,交警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并应当在核实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三、交通部门扣押车辆后多久出责任书?
交通部门扣押车辆后出具责任认定书的时间并没有明确的法定期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这意味着出具责任认定书的时间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现场勘验和调查进度以及相关的检验、鉴定结果。
3.在实际操作中,交通部门会尽快完成现场勘验、调查和相关检验、鉴定工作,并尽快出具责任认定书。如果需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则时间可能会相对较长。
4.但无论如何,交通部门都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责任认定工作,并将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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