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没有产权证的不动产是可以执行的。
1.如果经过法院的调查,确认该不动产虽然无产权证但产权清晰,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那么法院是有权对该不动产进行查封和执行的。

财产
二、唯一住房是否能逃避执行
王律师提醒,唯一住房并不等同于不能被执行。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符合特定情形,同样是可以进行拍卖、变卖予以执行的。这些情形包括: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
3.以及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等。
因此,唯一住房并不能成为逃避执行的借口。
三、无产权证房产执行法律依据
无产权证房产的执行,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和第八条明确规定了查封不动产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张贴封条或公告、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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