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诉讼
1.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申请送交至法院后,法院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予以受理。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法院
(1)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不予立案的,应作出裁定书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这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
1.《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指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行政诉讼审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根据案件类型和程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一审的审理期限为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如果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的,二审的审理期限为法院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同样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也需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
4.《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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