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在法院判决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当事人认为存在未处理的财产或分割不公的情况,是可以再次起诉的。
1.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第一次判决离婚时法院已经对财产进行了分割,且没有新的理由或诉求,法院一般不会重新进行分割。

离婚
3.若登记离婚后因履行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第七十条也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5.但经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时一方不同意能判离吗
在离婚诉讼中,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仍有可能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
2.法院在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时,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生纠纷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而不仅仅取决于一方是否同意离婚。
即使一方在婚前没有财产,但在离婚时仍有可能分割到财产。因为离婚时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与婚前是否有财产无关。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等,均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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