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学生在学校摔倒,学校是否需要负责任,这取决于学生的年龄及学校是否尽到了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
1.对于八周岁以下的学生,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期间受到伤害的,学校原则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学校能够证明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那么学校可以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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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对摔倒学生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除外。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三、学生摔倒后如何寻求赔偿
王律师提醒,学生在学校摔倒后,如果认为学校存在过错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寻求赔偿:
1.可以与学校进行协商,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协商无果,家长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咨询并申请法律援助。
2.家长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家长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学校存在过错并导致了学生的伤害。
3.如果法院认定学校存在过错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学校将需要按照法院的判决进行相应的赔偿。在此过程中,建议家长咨询专业律师,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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