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
1.关于商家销售临期食品是否违法的问题,目前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尚未明确“临期食品”的具体定义,但《深圳市流通环节食品保质期监督管理办法》对此进行了规范。
2.根据该办法,销售即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需要在价格标签上醒目明示,并且鼓励大中型食品超市设立“临期”食品专区(柜),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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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立临期食品专区
1.根据《深圳市流通环节食品保质期监督管理办法》,大中型食品超市被鼓励设立“临期”食品专区(柜),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进行醒目提示。
这一举措旨在加强对临期食品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通过设立专区,消费者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临期食品的情况,从而做出更加明智的购买决策。同时,这也要求商家加强自我管理,确保临期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严打销售过期食品
销售过期食品是严格禁止的违法行为。
1.根据《深圳市流通环节食品保质期监督管理办法》,对销售过期食品的商家将处以货值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吊销许可证。
2.办法还规定了对过期食品的处理方式,包括立即下架、就地封存、按规定组织处理等措施。
这些规定旨在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安全。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保质期,避免购买过期食品。
对临期食品的销售有何看法?你认为这些规定能否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在张律师这里分享你的观点,一起为食品安全献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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