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
送给别人抚养的女儿,在法律上不再享有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
1.这是因为,一旦孩子被送养并与养父母形成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后,她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律联系即告中断。

民法典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确保养子女在法律上的权益得到保障。
二、送养人需满足哪些条件
王律师提醒,送养人送养子女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这意味着,如果孤儿有其他的亲属或法定监护人,他们在送养过程中需要被充分考虑并征得其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则可以作为送养人。
2.生父母送养子女:
(1)须由父母双方共同送养。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可以单方送养。
(2)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3.送养人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这是为了确保送养决定是出于自愿和理智,避免因为缺乏判断能力而导致的送养行为。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则不受此限制。
4.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这是送养人的一个重要条件,它要求送养人确实因为某种原因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或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则不受此限制。
三、民法典如何规定子女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意味着,无论是亲生子女还是通过法律途径形成的养子女或继子女,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