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提车流程是怎样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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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JunRu

2026-03-25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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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车辆提车流程是怎样

交通事故车辆提车流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的。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时,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必须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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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应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在二十日内完成,如需延期,经批准可延长十日。

二、车辆损失鉴定步骤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的,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过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务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如果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三、交通事故处理措施

处理交通事故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受理。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组织双方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处理涉及多个环节,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李律师将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和帮助,让您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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