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学校地滑导致小孩摔倒,学校是否负责任需依据孩子的年龄来判断:
1.对于未满8周岁的学童,若在学校内因地面湿滑等非校外人员原因摔倒受伤,学校需承担相应的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其已完全履行了教育、管理的职责。

律师
二、未满8岁小孩摔伤学校担责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未满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对于未满8岁小孩在学校内摔伤的情况,如果学校不能证明其已尽到教育、管理的职责,如未能提供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导致孩子摔伤,那么学校将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学生打闹受伤学校责任是何
王律师提醒,在校园内如果学生之间发生打闹导致受伤,一般而言,打架当事人的学生家长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学校在此类事件中并非完全免责。
1.对于那些年龄尚不足以理解民事活动界限及责任范围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低年级学生),他们所导致的他人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来负责侵权责任。
2.但如果监护人已经尽到了监护义务,那么他们的侵权责任可以得到适当的减轻。
3.当这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中遭受人身伤害时,如果学校不能证明其已尽到教育和管理的职责,那么学校也需要承担起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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