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1.不还高利贷中本金及合理部分的利息犯法,对于超过法律规定范围部分的利息不偿还则不犯法。
2.不还高利贷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合法方式,尽管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但借款人仍需偿还合法本金

合同
二、法院对高利贷立场
1.法院对高利贷的立场是明确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新规确定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即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
2.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
这意味着,如果年利率在15.4%以内的借款,借款人需要偿还;而超出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
三、无效高利贷合同情形
高利贷合同在以下情形下可能无效:
1.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2.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超出法定利率上限的高利贷合同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
以上是关于高利贷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解释。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法律的发展而有所变化。
现在,你对高利贷问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了吧?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记得联系李律师,我们始终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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