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侵犯别人肖像权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侵犯他人肖像权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而非刑事犯罪。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千零一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即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犯罪
3.这一行为虽然违法,但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是通过民事途径来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二、肖像权被侵犯如何维权
当肖像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应主动采取维权措施。
1.可以尝试与侵权方进行沟通,要求其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损失。如果沟通无果,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肖像权。
2.在诉讼过程中,受害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侵权事实的存在,以及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三、肖像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肖像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1.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的行为;
2.擅自制作他人肖像,包括拥有他人照片并擅自进行复制、发行等行为;
3.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损害其人格尊严。在认定侵权行为时,需要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目的、手段、后果等因素,以及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
同时,也需要注意到一些特殊情况下,如为了公共利益或新闻报道等需要,可以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其肖像,但这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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