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手房
二手房中介的监管工作主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
1.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房地产
二、二手房中介的定义
1.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这里的“房地产经纪活动”主要是指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2.这些中介机构在二手房交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通过提供房源信息、协助买卖双方进行价格谈判、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等服务,为买卖双方提供便利,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二手房交易问题与建议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往往会遇到一些问题,如水电燃气的费用结算、户口迁移等。为了扫除这些“后遗症”,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结清水表账单:在交房前,买卖双方应确保水表账单已结清。自来水公司规定,逾期未交将按日加收滞纳金,甚至可能停止供水。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双方应提前确认水费是否已结清。
2.告知电表情况:交房时,买方应查验电表是否有移动、改装、线路走向是否正常等情况,并保留电费上月账单作为凭证。这有助于确保电表的正常使用和费用的准确结算。
3.天然气过户:买卖双方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且写明房价已包含天燃气费,以及双方身份证到天然气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这可以确保天然气费用的顺利结算和使用的连续性。
4.结清网费和电话费:交房前,双方应到电信部门办理截止到交房日的账单,并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过户手续。这可以避免后续因费用问题产生的纠纷。
5.协助有线电视过户:双方可携有线电视收费凭证和有线电视凭证到房屋所在的街道有线电视站办理过户手续。这可以确保有线电视服务的正常使用和费用的顺利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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