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
1.应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用人单位
3.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核实身份。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这是判断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重要依据。
5.两人以上的旁证证明(证人证言),用于确认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具体情况。
二、工伤认定提交材料
在提交工伤认定材料时,根据不同的伤害情况,还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这些包括:
1.如果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需要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其他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如果是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3.如果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如果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等。
5.如果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和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如果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和办理人身份证明。
三、工伤认定审查流程
1.在收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会认真审查这些材料。
2.如果材料完整且符合申报条件,将开具《受理通知书》,并将材料报送至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认定。
3.如果材料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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