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察
被人打了报警后,如果派出所迟迟不抓人,受害人首先应当了解,人民警察对公民的报警案件有及时查处的法定义务。
1.如果警察存在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当事人完全有权利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进行检举、控告。

检察院
(1)直接向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反映情况,请求其介入调查并督促派出所尽快采取行动;
(3)向行政监察机关控告,要求对警察的失职行为进行查处。
3.受害人也可以考虑通过媒体曝光等方式,引起社会关注,推动问题的解决。
4.《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不得有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受害人可以依据这一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被打报警不抓人能否复议或复核
如果被打后报警,但警察没有采取行动,且受害人对派出所的处理结果不满意,那么受害人是有权申请复议或复核的。
1.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应当在三日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送达控告人。
2.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3.如果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仍然不服,还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因此,如果受害人认为警察在处理其报警案件时存在不当之处,完全可以通过复议或复核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被打报警不立案能否要求通知书
王律师提醒你,对于被打后报警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况,受害人是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的。
1.根据相关规定,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如果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这一规定确保了受害人在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后,能够及时了解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如果受害人没有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要求,要求其出具该通知书。
3.公安机关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及时制作并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给受害人,受害人也可以依据这一通知书来申请复议或复核,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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