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骨髓炎
1.放疗前口腔及全身基础处理:放疗前需彻底治疗口腔内病灶,如拔除残根残冠、治疗牙周炎及龋齿,去除不良修复体,待口腔创口完全愈合一般需2-3周后再开始放疗;同时评估全身状况,控制糖尿病等影响组织修复的基础疾病,改善营养状况以增强机体抵抗力。
2.放疗中口腔护理与创伤规避:放疗期间每日用含氟牙膏刷牙2-3次,使用软毛牙刷,避免损伤口腔黏膜;餐后用生理盐水或含漱液漱口,保持口腔清洁;避免进食过烫、过硬及刺激性食物,减少口腔黏膜损伤;严禁在放疗区域进行拔牙、洗牙等有创操作。

放疗
4.放疗后定期复查:放疗后需长期定期复查,前2年每3-6个月复查一次,之后每年复查一次,复查内容包括口腔检查、血常规、影像学检查等,及时发现口腔黏膜损伤、感染等早期病变并干预;放疗后3年内避免在放疗区域拔牙,若必须拔牙需提前告知医生并进行预防性抗感染治疗。
5.避免放疗区域二次损伤:放疗后放疗区域组织血供较差,需避免局部受到外力撞击、摩擦,避免使用过硬的牙具或进食尖锐食物,防止黏膜或骨组织损伤;若出现口腔干燥等症状,可使用人工唾液缓解,避免因干燥导致黏膜皲裂感染。
日常需保持口腔清洁,养成早晚刷牙、餐后漱口的良好习惯,避免进食过烫、过硬及辛辣刺激性食物;若出现放疗区域疼痛、肿胀、溢脓或口腔黏膜长期不愈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切勿自行用药或处理;遵医嘱定期复查,积极控制糖尿病等基础疾病,以降低放射性骨髓炎的发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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