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
医院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必须明确告知的合法对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些对象包括:
1.成年患者本人,这是最常见的告知对象。此外,对于16岁以上未满18岁但已经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他们也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因此也应作为告知对象。

律师
(1)法定代理人通常是患者的父母、配偶或其他依法担任代理人的人,他们有权代表患者接收医疗信息。
(2)近亲属则是指患者的直系血亲和部分旁系血亲,如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
3.在特定情况下,患者的委托代理人也可以作为告知对象。委托代理人通常是患者授权的律师、亲友或其他具有法律资格的人,他们代表患者处理医疗事务。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2)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医院在履行告知义务时的具体要求和责任。
二、医方履行告知义务的方式
医方履行告知义务的方式包括口头告知、书面告知以及其他现代科技为载体的告知方式。
1.口头告知适用于一般性说明,如在简单的检查、诊疗中,如果无严重并发症,可以进行口头告知以履行告知义务。这种方式简单易行,但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难以举证。
2.书面告知适用于具体说明,如手术、麻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需要取得患者书面同意的情况。
书面知情同意的方式可以保证告知义务的切实落实,并为事后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提供明确证据。
3.其他告知方式随着社会与科技的发展,还可能出现以现代科技为载体的告知方式,使需告知的内容更真实、更直观,患者更容易接受和理解。
这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格式告知书、电话告知、在医嘱中进行告知、谈话笔录方式告知等,这些方式不拘泥于书面同意,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和患者需求灵活选择,以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现。
三、医方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形
医方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诊疗活动中,医方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和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这涵盖了普通的告知义务,对应患者的知情权,告知义务的履行贯穿在整个诊疗活动中。
2.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医方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这涉及到具体的告知义务,对应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同意的具体表现形式不仅限于书面形式。
3.开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和其他医学临床研究时,医方应当取得受试者书面知情同意。
4.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但应当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实施。
5.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时,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